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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對於我的離職都很詫異,想說我一天到晚都在談公益的事情,搞得非常熱血的樣子,感覺上這應該是我這輩子最想做的事情了吧。其實想離開這個念頭不是突然發生,也更不是像日本前首相菅直人因為搞砸失去民心才選擇下台。而是我更清楚知道自己想要的是甚麼,以及自己的能耐是什麼,所以我選擇離開。情人分手不也常是因為看清楚對方的真面目,發現和自己想要走的人生方向不同,而選擇分手。

所以,這算是一個充滿祝福的協議分手吧。

若是要自誇自己是這個組織的台柱,叫我自己說出口那還真是不好意思,不過我倒曾在別人想離開的時候,努力地用「你不能走,我們是中流砥柱,柱子一走了,這個組織就垮了。」的話語慰留對方,不過,對方也是因為真的切心,絕望傷心欲絕的離開。

其實我一直很感謝組織給我很多機會,讓我可以成長得很快速和穩健,有人待了十幾年了,一次出國受訓開會的機會都沒有,不過我倒是年年出國上課開會兼玩樂,第一年是去峇里島開國際會議順便兼渡蜜月,第二年是去香港順便兼瘋狂大血拼,第三年就是今年則是去佛羅里達受訓順便兼哈利波特樂園大玩耍;手上接的又都是大案子,和大企業長期密集的合作雖然很操,下班不但要和企業窗口電話促膝長談,偶而還要陪著企業窗口一起綵衣娛親,不過也累積了我不少實力,聽了不少企業八卦;網路潮流新鮮的事,我也一個都沒少過。坦白說,我還真是覺得不好意思占了這麼多資源。

這兩三年白髮真的是長出不少,加班也加不少,腦袋裡有著用不完的idea,每次開動腦會議看到大家腦力激盪的結果,我都忍不住充滿戰鬥力,覺得新的挑戰真是太有趣了。只可惜,新鮮有趣的都讓我碰上了,我拼命的想往前衝,可是卻偏偏碰上慢郎中(人&組織文化)。

第一次,我等,我承認我步伐太快,我也順勢拉著比我衝更快的同事。結果,他們受不了閃人,我只好頂著。

第二次,我稍開火力,試圖放出軟性訊息,善意提醒組織變革速度要加快,老闆依舊沒感覺,反正摳摳還是自然而然從天上掉下來。

第三次,我豁出去直接扮黑臉,強烈表達向上管理的重要性,結果還是被他打馬虎眼帶過去。

俗話說事不過三,那個月我就提了辭呈。不接受任何挽留,如果主事者不是個值得為他打仗的君主,流的血與汗也都一點價值都沒有。

雖然我是個女兒身,但卻也是個腰桿很硬的女兒身,我無法裝作看不見而為五斗米折腰。

我一直很喜歡在某期商業周刊金惟純專欄看到的一段話『一個真正夠棒的組織,永遠不必擔心任何人的離去;一個真正夠棒的人才,也永遠不愁無處安身。要讓最棒的組織和人才「在一起」,除了隨緣,其實無計可施。境界最高的經營者,只有一件事可做:不斷的修正自己,讓自己的周遭善緣充滿,形成一個因緣聚合的大磁場。

 

說穿了,人與人的相識都是一種緣分,不論職場、情場,亦是。合者則來,不合者則分。唯有要勉勵自己的,我要做個有容乃大、有夢想、有遠見、有慧眼識英雄能力的領導者,而不是只能做一個只能守住家產、庸庸碌碌過完這一輩子,在死前卻發現自己的人生很不精采的領導者。

有了這樣的想法,其實我也回不去做上班族的日子了,創業的熱血一直在心頭翻滾。

至於要做什麼,現在還不成氣候,還不方便多說,還待多多磨練,重新開始累積知識、累積人脈,累積能讓我變成更好的人的失敗經驗。

總之,與這個組織的緣份算是終了了,但我不會放棄公益的,因為那已經變成我的個人特質,因為我喜歡這個小島,我看到小島上面有很多可愛的人事物,也有更多該花心力去深耕和投資的人事物。公益,不該是手心朝下的慈悲施捨,而是一起提升社區的能力,減少城鄉的差距,讓每個人能適所地開心快樂的留在小島上,就像不丹,我們覺得人家落後,可是他們卻是全世界最快樂的國家。有什麼事情能比快樂的過完一生來得重要呢?

一個舞台的燈光暗了,另一個舞台燈光卻亮了,我只是暫時下台一鞠躬,因為我正在趕往另一個舞台的路上。


金惟純文章:組織的緣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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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莉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