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把最近工作中和大明星的合照寄給了我老爸和老媽看。

老爸回答,These are great pictures, you must be excited.
老媽則說,妳還滿適合做公關的, 大慨像爸爸吧! 我膽子很小沒那麼灑脫會很緊張.

我消遣老媽,這有啥好緊張的,又不是我入鏡,也不是我掌鏡,我只是在旁邊和經紀人打屁閒聊敲通告順便聊八卦問要不要喝水這種無聊瞎事而已。

感覺公益的公關做了很久,每次總是覺得很難解釋我到底在做甚麼工作內容。人家總是會問說,你們是在辦街頭募發票的活動嗎?ㄟ....坦白說,這招數大概是二十年前的方式了吧。(在此也跟大家說,要發起街頭募款活動的公益團體是必須要跟主管機關申請,個人和企業是不可以自己發起募款的喔。)

我的工作就是負責sell聯勸的價值給企業主買單,就很像個業務一樣,企業主有什麼需求,我們盡量滿足,除此之外也要想到如何跟社會大眾溝通這些素材,什麼是可以reach到更多潛在捐款人的活動方式。

當然,公益團體的分工不會像大企業那般精準,所以從研發議題、廣告、找代言人、通路行銷、網路行銷、公共關係、危機處理、業務,哩哩摳摳的大小事都可能要一手包辦。

最近,才把辛苦大半年,還要繼續辛苦大半年的孩子生了出來。

就是大家走進小七結帳時都會看到的「零錢箱」,現在正是我們和小七合作的檔期,一直到今年的五月底,叫做「身心障礙自立生活 YES WE CAN募款計畫」

這上面有兩位代言人-曾雅妮與盧彥勳,也是不枉費當年我四處結交朋友,才找到的一條線,再次感謝瑪格和翁選手的幫忙。

身心障礙自立生活到底是件什麼回事?有人會問說,是要他們搬出家裡獨立生活嗎?還是要自己賺錢自給自足呢?

嗯,我會說如果這樣想就太膚淺了。

自立生活"Independent Living"說穿了就是一個平權的概念。我們要把自我決定、自我負責、自我發聲的權益回歸於身心障礙者自己身上,而我們只是他們在意識自己權益過程中的協助者,或是生活上的助理,而不是他們的老師,他們也不是一輩子就該叫做孩子。

但老實說,講人權」很難募款呀,台灣的民眾很有愛心,但還是停留在手心向下的憐憫居多,並不是真的意識到若身心障礙者的權利提升後整體社會的改變。當時老闆也很不喜歡我用這個概念,還是叫我要從服務的角度,個案的角度出發。可是我抵死不從,我說我一定會找到適合的代言人來推動這個運動,對,它就是一個人權的社會運動。

選上運動員當代言人,其實也是誤打誤撞,直到我花了一下午把盧彥勳的自傳看完後,我更堅定他們是最佳的選擇。


打球是一個孤獨的運動,不論是網球或是高爾夫,然而他們的背後卻永遠會有一群在協助他們的朋友,不論是家人
、教練、粉絲,一場場的比賽,不斷地累積了自己的生命經驗,也讓自己的一場場球賽打得越接近自己的夢想,這是他們的選擇,他們就會為自己的夢想堅持到底。

身心障礙朋友亦是如此
,其實他們的相對弱勢,就是出自於他們缺乏許多社會經驗的累積,所以很難做判斷,或者家人自然而然就幫他做了決定。

我這兩年常常會跟心智障礙的人一起參與活動,有人把他當孩子,用娃娃音跟他講話
牽著手不放深怕他搞丟、走進便利商店就問他喝甚麼好不好。可是我漸漸學著告訴自己,要放手,他是個大人了,他應該要學習遇到挫折,他應該要學習遇到自己選擇,甚至要為自己做的決定負責任。

所以,說穿了,做這個運動不就跟老母帶孩子的心情一樣嗎?

當然,不是就放任什麼都不管了,而是用成人對待的態度,去了解身心障礙者的需求,而不是一體適用的方式,去把各種服務的需要套在每個人的身上。

天阿,那不是很麻煩,每個人都有不同需要,這些服務者不累死了。

對,的確很累,可是如果助人的使命,只是圖利自己想助人的方便,助人的意義是不是也變了質。

我不是個障礙者,但我很enjoy在這個運動中,我喜歡跟別人講這個理念,我喜歡讓別人去反思自己小行為的意義。我更喜歡看見因此有人的生命經驗得到了改變。

自立生活,YES WE CAN.

WE不再只是身心障礙者,而是包括坐在電腦前的你和他以及我自己。

CAN的方式就是可以捐款
、志願服務、以及幫我們傳播這個理念。

說穿了,我不是帶有愛心光環的公益團體公關,而是一個反骨想要用社會運動改變這個小島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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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莉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