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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一個23歲的小女生告訴我,她的愛情煩惱

她喜歡的人和她的學長是好朋友,學長對她很好,跟學長在一起相處很快樂,是不是應該試試看跟學長在一起呢?可是,就是因為在一起太快樂了,所以很害怕在一起後,有一天分手,朋友不是就做不成了,她並不想失去這樣一個朋友

離職的前兩天,中飯談笑之間,無意間得知一個大八卦

推敲得知我們家的大老闆和小老闆在多年前曾經是一對情侶,現在女方有個穩定的感情,準備當起新嫁娘然而兩人現今卻可以相安無事的當工作夥伴。

隨著年紀的增長,Ex也漸漸從單數名詞變成複數名詞,當人生走到懶得去緬懷過去的豐功偉業的時候,Ex已經變成不可數名詞本人也不是真的這麼多豐功偉業到數不出來,祇是太多風花雪月不想認帳而已。(前兩天才剛發生,熊熊想不起某位曖昧對象的大名,前面那句話還真是自打嘴巴。)

我沒有辦法和Ex做朋友,不是過於極度厭惡對方,就是回憶過於極度痛苦一點都不希望想起。另外一個主要的原因大概是這些Ex本來就不屬於我的生活範圍,不是大學同窗,不是辦公室戀情,更不是隔壁鄰居。所以一斷,還真的斷得很乾淨,即使MSN上還出現他朋友的名單,可惜這傢伙,早就被我delete+block,不知去向了

今年開始,我就要邁向「或許還有Ex,但卻不是Ex-bf,而是Ex-husband」的人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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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 我的創意很不賴吧,用這種方式昭告我的婚事,真是個鬼才,哈哈哈,自爽中

註二: 此張照片是
格林兄弟博物館中的青蛙王子拍攝於德國的一個小城鎮Kasel,是格林兄弟最後落腳的地方。我已經找到我的青蛙王子了,那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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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莉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