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概從大四開始,我就總覺得自己有資訊缺乏恐慌症,不能一天不看報紙或雜誌硬是要假裝過隱居生活,說實在,我還蠻愛我這個癖好。工作之後,更是覺得取得新知的重要性,沒事還可以拿來跟客戶虎爛幾句,尤其是在跟記者打交道的時候,還可以諂媚的跟他說,我很喜歡你上一期的文章,寫的很棒。從美麗佳人,Cheers,e天下,商周,數位時代,遠見。後來決定服裝雜誌都趁在誠品等人的時候翻一翻,而壹周刊,時報周刊這種八卦雜誌就藉用幫公司找資料的名義買回來看囉。每個月我們家上廁所都是在看雜誌。

來到美國之後,發現美國訂雜誌真是一件便宜要死的事情,有一次在機場等轉機的時候買了我第一本business week,想想來美國念business,卻不知道老美的企業在幹麻,唸啥鬼呀。又無意間發現那時候居然在大特價,訂一年份,居然只要$29.99,開玩笑這個價錢,就算每個禮拜拼不完進度,留下來以後寫報告也好用。

然後我就開始了我的business week日子,我承認,當然每個禮拜是改不及進度,雖然每天還是上廁所,但是看英文的速度總是不比看中文的速度,可能上個兩天,還在看同一篇文章,而且有時候時間一間隔,還得review一下,不然完全忘記上一回在馬桶上奮戰的內容。我的看書習慣,不是那種埋頭苦幹,逼自己一定要從第一篇看到最後一篇。第一次,我總會先簡單的大略看一下這一期的主題,然後先從我最有興趣的主題下手;如果另外時間綽綽有餘的話,就再找一點課外資料,試著把一些重要的key point記下來,跟同學聊天的時候可以插上一兩句話。最近參加了兩次真正MBA同學的晚餐聚會,果真沒一兩句就是在談business:不論是美國的經濟也好,大陸印度的突起...,結果我還在旁邊討論,有沒有去過Vegas,那邊天氣如何。你叫我侃侃而談台灣經濟都有問題了,更何況用英文要對談經濟。這時候就發現有看雜誌還是有好處的。(其實這個時候只是想起來,是有好處,但還是沒插上話,所以才決定回家苦讀。)

其實早在這之前,我一直有一個宏大的志向,就是要找一些是念business的同學,一起組個讀書會,說實在,身為international student的我們,能知道的美國cases少之又少,為了長遠的未來,我們是應該要好好稍微研討一下,找了法國,泰國,俄羅斯,日本,台灣人。不知道大家是裝傻還是太忙沒空收信呀,居然只有泰國人回我說,他很樂意參加;而之前答應我的法國女生最近也不知道跑到哪去了。我想她應該對我很失望,因為我原本答應她,期中考之後就要發mail問大家的意願,但我一直拖到上禮拜才把mail發出去。看來,我還得繼續push一下,但說實在,我還蠻希望老美同學可以參加,但不知道他們有沒有這麼nice就是了。不過,今晚我到蠻驚訝接到即將在年底要滾回台灣但還很有鬥志Jason的電話,他也告訴我,他想搞一個informal的group,大家趁喝咖啡的時間不是只聊八卦,就是每次選個主題,政治,商業,健康,運動,美術全不受限。他說有感於大家在這邊生活,但好像有點與世隔絕,所以希望大家多關心週遭的事情,就由他這個不到一個多月就要滾蛋的傢伙先發起第一次的聚會通知。雖然隔天一早要殺去Boston,但我還蠻好奇這個group會不會run起來,當然是先參加再說囉。晚上十點半見。

我也從來沒想假裝我是只會唸書的呆子,反正也不是念得很好,哈。美國的八卦,服裝雜誌當然也是不會少。每次趁買菜結帳的時候總是會翻一下旁邊的八卦雜誌,看看這一周是Angelina和Brad上頭版呢?還是他的前妻Jennifer Aniston上頭版。老美的八卦雜誌,說實在,我是沒看到什麼像台灣壹周刊喜歡拍人加底褲的照片,不過他們也超愛拍明星化粧前和化妝後的對照版,另外一種最常看到的就是,誰跟誰撞衫的大對比。但每次結帳的時候,我總在心裡盤算前面那個人什麼時候會結好帳,我是不是該把我的東西擺上去了,老是不能安心的把內容看完。終於,在昨天加入Blockbuster的時候,發現可以免費贈送八期的八卦雜誌,不要白不要,這樣我就可以好好在家慢慢看,順便學學老美形容明星時用的slang。除此之外,有一次無意間又發現一個超級便宜大碗的discount,聖誕節的禮物,訂GQ or Vogue一年份,居然只要$12。你沒看錯,是真的,一期只要$1,也就是約30幾塊台幣。我ㄧ口氣又給他訂了2年份,就算看到要滾回家之前,這個價錢也都回本。

最近,發現我室友有看比較屬於年輕人的穿衣雜誌,他男人,看的當然跟我不一樣,都是一堆嘻哈風,我想裡面應該蠻多是適合我老弟的style。所以我也想來找找屬於美國年輕女生看的穿衣雜誌,雖然說我在台灣最害怕看的就是什麼CoCo, Sweat,JoJo,搞不清楚啦,就是一堆model裝著純情笑容的雜誌。不過,入境隨俗一下,雖然滿街看得出來今年大概是什麼風,黑女人是那一回事,白女人又是另外一回事。但我們這種不黑不白的,真不知道要搞什麼風,總之,別被說台就好。(但說真的,我還真是有看到死台客在紐約街頭出現,真是嚇壞我了。)

其實當初要寫這一篇文章的原因,是因為看到business week的一篇文章有感,但沒想到我只是想來個序,卻洋洋灑灑寫了這麼一大篇,好吧,就當它是引言囉。我希望,接下來我可以一直培養看雜誌寫心得的好習慣,怎麼說還是寫中文得心應手一點。到時候再寫辦法把文章翻譯成英文當作業交囉。哈哈,我真是geni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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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莉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