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五月天發行了第一張創作專輯瘋狂世界。我去了西門町聽他們的新歌發表會,還被偷了錢包,撿回身分證但少了兩千塊;去了台北市體育場參加了第一次的演唱會,開放入場的那刻,我們在草坪上往舞臺狂奔而去。


那年,
我大一升大二。瑪莎是我的大學學長,他紅之前,我從來沒聽過這個名字,我們都叫他昇哥,那年他正要升上大三。


不可諱言,從小就是書呆子的我,哪會懂什麼搖滾樂,就是大家聽什麼我就聽什麼。開始會去聽樂團的東西,當然也是因為先被學長的身分吸引而好奇,還有,那是一種想要證明自己長大,想裝酷的方式之一,聽地下樂團是一種style.


結果,突然間,五月天紅了。搖滾不再屬於地下,也是可以芭樂地贏得歌迷的喜愛。


我們總在周三下午的導師時間翹課跑去錢櫃唱歌,「瘋狂世界」、「愛情的模樣」是我的必唱歌曲,點出來一邊笑著造型很鳥的昇哥,卻又覺得可以認識一個明星學長好屌。但對於一個對這世界還沒有感受的我,並不是真的很懂那些歌曲到底是要告訴我什麼。應該是喜歡上那個旋律吧。


2001年,我大學畢業,開始工作。五月天面臨當兵沉潛了一陣子。我也變得不喜歡裝酷,而在學習怎麼樣當個別人眼中正常的上班族。


進入工作職場,搖滾好像就不再是我的風格,我不想再裝酷了,我必須符合社會上期待的上班族形象,我必須要去喜歡一個24歲女生該喜歡的事物。我們依舊進出KTV,依舊點唱五月天。或許,那時候只沉迷在愛情之中吧,我只記得那些屬於情歌的五月天。「聽不到「彩虹是一種女孩心事,也是一種在24歲時該表現出的態度。


2005年,我放下了愛情、工作,選擇去一個不熟悉的國度求學生活,那段日子是我離五月天最遙遠的時候。


美國沒有KTV,音樂的資訊落後許多;因為想家,我們只能來得及先follow康熙來了、超級星光大道。音樂的慰藉,也就轉移到對很有孤獨感的談論著旅行的意義的陳綺貞身上。直到認識了家裡有裝卡拉ok的ABC朋友,我們才又記起唱歌的快樂。啤酒一杯一杯下肚,氣氛越來越嗨,唱慢歌掃興,「離開地球表面「戀愛ing」是當時的主打歌。


2009年,我30歲,參加了五月天十年的演唱會。我狠狠地哭了三次。


聽到突然好想你,眼淚就沒辦法控制了。十年瞬間在眼前閃過。當年那個覺得沒有他,你絕對活不下去的人;當年那個摸摸你的頭,跟你說我還是沒辦法繼續下去的畫面;當年那個說如果我們30歲都還沒結婚,那我就娶你的誓言。


原來,十年也就這樣雲淡風輕過去了,卻也在我們生命裡留下不可抹滅的人生經驗。我在想,這首的歌詞,如果換作在十年前、五年前、三年前,阿信他可以寫得出來嗎?


是因為我們長大了吧。長大了十歲,生命經驗也在這十年被衝撞著
、被挑戰著,也被愛著。


五月天長大了,沒有20幾歲少年之間喧鬧或是整人的橋段,反而卻是無比契合的朋友默契。


我發現我也長大了,我聽懂了你們想要說的話,聽到了你們對這個社會,這個世界想要傳達的聲音。你們的使命感在音樂中好有力量的擴散了出去。我不曉得別人究竟是衝著誰而來?或是究竟聽進去了什麼?但我會是你們的種子,一個會有行動力的種子。


參加這次演唱會,我感動翻了,我也發現我自己長大了。我掉眼淚的原因,不再是因為動人的情歌述說著自己刻骨銘心的愛情故事,而是我在音樂裡聽到,我對人生的期待,我對擁抱夢想的渴望。


我們從小都被教導要當一個像樣的學生,找一份像樣的工作,過一個像樣的人生。而最後,『我』究竟會成為一個什麼樣的人?骨子裡的DNA會告訴我的。


========================================================
【心得分享花絮篇上集】

這次演唱會參加之後,也真正認知到,五月天真的是天團耶,怎麼會這麼人愛他們,全台灣可以把世運場地可以坐滿的樂團,應該也只有他們了。



正準備要來寫這篇時,搜尋到一個喜歡搖滾音樂的人在部落格上說出他感受到的五月天,「
耳朵很搖滾【P】五月天 ─ 瘋狂世界」,看完他說的,我更想給五月天拍拍手!!!!!
我相信一定還會有資質像我們這樣聰慧的聽眾的。


【心得分享花絮篇下集】

最後,來回味一下那四首讓我狠狠哭泣的歌曲,直到演唱會結束後的四天,聽到這些歌曲,我心中一樣還是激盪不已。


下一首打鼓的歌曲,就改打五月天的歌吧。


突然好想你
詞曲:阿信


心中尚未崩壞的地方 詞:阿信 曲:怪獸


最重要的小事 曲:瑪莎 詞:阿信


約翰藍儂 作詞:瑪莎+阿信 作曲:怪獸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克莉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留言列表 留言列表

    發表留言